证券立法(证券管理的立法原则不包括)
1999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是中国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一部法律,于1999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主要规定了证券市场的法律地位和功能,证券的分类,证券交易,证券发行,证券交易的监测与责任,证券交易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每部证券法关于证券定义规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证券定义演变概况证券作为一种金融产品,随着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其本身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与外延,证券立法很难通过概括性的规定来给证券下一个明确的定义,一。
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改变资本市场法制建设严重滞后的局面,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开公正公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券法的立法工作开始启动,历经数年,最终付诸施行 这部证券法共12章,214条,明确了证券的范围为股票公司债券。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证券法,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2004年8月28日,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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